作者:潘逸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次数: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关于整理配送用房招租公告

 

经本公司研究,将本单位资产对外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1处整理配送用房3租赁权,处房产具体详情如下(实地以附图标记点为准)

序号

资产名称/房屋坐落

面积(㎡)

免租装修期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冷链园区内整理配送用房夹层

707

15

135744.00

40000.00

 

注:上述房产租金先付后用租金每半年一付,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经营要求:本次冷链园区整理配送用房出租房产作为办公、仓储配套使用,竞得人不得将房产用于违背上述用途及房产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

三、承租期限:租赁期限3。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四、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或个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五、承租人确定:经本公司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若上述房产报名数出现个或个以上意向承租者,则通过竞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六、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交不计息竞价保证金(具体见上述资产情况表)(竞价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竞价成功后,承租人放弃或者签订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予以没收。

七、本次招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2024612起至202461416时止。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本公告可自动延长,有效期至2024811日。若上述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租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到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最先者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承租人应于公示招租结果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缴清租赁费、签订《租赁合同》。

八、其他事项约定: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菜篮子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8518455。

报名地址:温州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一号冷库财务招商室(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00,双休日除外)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3587687109 15088596197

  联系人:麻先生 黄先生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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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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