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司所属专业市场及配套用房的运营效益,结合冷链南区目前运营资产标的物实际情况,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冷藏分公司2号冷库西侧场地实施公开招租,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招租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产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藏分公司2号冷库西侧场地,面积约1509平方米。详见下表: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用途 | 装修期(月) |
1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五道227号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藏分公司2号冷库西侧场地 | 1509 | 物流分拣 | 23.55 | 3 | 6 | 物流分拣 | 1 |
二、招租对象
本次招商为符合园区经营业态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人。
竞买承租权底价:
①年租金:冷藏分公司2号冷库西侧场地底价为23.55万元。
②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意向承租人均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租赁相关事项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年租金,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付清。
3.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房产装修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
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6.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7.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8.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五、承租人确定
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通过竞价形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②若在规定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在招租条件不调整的情况下,符合招商条件的报名者须在市场办公室登记确认后,凭银行缴款单送达市场办公室最先者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
本公告期3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4时30分止,若在公告期内无人报名或未招满的,本公告可自动延长,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止,延长期内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名。
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链冷藏分公司1号冷库开票室(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