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28日09时30分,在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0会议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标段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天或月) |
1 | 文成县南田镇大水桥北地块B-02教育地块44#一层架空层 | 70 | 商业 | 21.86 | 1.8362 | 5年 | 0.5 | 有 | 无 | 无 |
2 | 文成县南田镇大水桥北地块B-02教育地块40#、42#2、4层公共用房 | 120 | 商业 | 16.38 | 1.57248 | 5年 | 0.5 | 有 | 无 | 无 |
二、承租人条件
(一)普通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
2:无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 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766000120190009458;开户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南城支行,账号:39746900896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0%(取整数)。
3、租金按半年计价。租金为招租成交价;首年的半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前1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清,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承租人应在规定支付日期前10天缴纳完毕,承租人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租金含税费(由出租方开具发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税、费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公开招租方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3、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下午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09时起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6556706
纪检监察电话:0577-86611305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3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