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在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以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公开招选。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年度保底合作费(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装修期(月) |
1 | 美曦大厦105室、105室-1 | 126.83 | 县前汤圆店品牌餐饮门店 | 137000 | 5 | 60000 | 无 |
二、承租人条件
1.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餐饮、食品等行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食品)
2.参议人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议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评议函承诺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在2024年11月4日16时30分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县前汤圆店大南门(美曦大厦)分店合作经营协议书》,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县前汤圆店大南门(美曦大厦)分店合作经营协议书》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2、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县前汤圆店大南门(美曦大厦)分店合作经营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无息退还。
3、合作方式:以“年度保底合作费+年度营收分成”方式进行招选。
4、年度县前品牌使用费:大南门分店合作经营期间,中标单位每年需及时、足额的向招商方缴纳年度县前品牌使用费 7100.00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柒仟壹佰元整)。年度县前品牌使用费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中标单位需于每年度的起始首月5日之前按时、足额的缴入招商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账户名: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 账 号:715000120190007830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同时,非因招商方原因,大南门分店撤销或合作经营协议中途终止,中标单位已向招商方支付的年度县前品牌使用费招商方均不予退回。
5、项目业态:县前汤圆店品牌餐饮门店,经营产品参照县前汤圆店县前头总店并根据本项目实际经营面积、区域消费人群等客观因素做适当增减,但汤圆和包点类产品必须制售。店内严禁代理、经销和“县前”品牌产品形成同质化竞争关系的其它品牌食品;更不得在店内销售侵犯他人包括且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产品。
6、履约保证金:60000元。合同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7、年度保底合作费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合作费按季度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前三年不变,全额年度保底合作费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环比递增2%。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2024年11月4日下午16:30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综合评议的方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6:30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周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77907.13296703628
传真:0577-85551235
监督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8108562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