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黎明路农贸市场空置摊位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空置摊位大小、经营类别及租金等见下表:
摊位号 | 经营范围 | 面积(㎡) | 日基准(元) | 基准率 | 保证金(元)) |
61 | 干水产 | 9.5 | 500 | 3% | 10000 |
40 | 干水产 | 7.3 | 500 | 3% | 10000 |
2、承租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期满后根据市场相关办法确定摊位号。
3、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4、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摊位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日签订《摊位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延长至2024年7月 5日16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摊位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摊位经营保证金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日签订《摊位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保证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意向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保证金转为不计息摊位经营保证金;如承租人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由我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意向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6、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2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7、合同、报名须知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0577-88518455
报名地点:黎明路农贸市场办公室
报名电话:88677512 联系人:曾女士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黎明路农贸市场)
2024年6月6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