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黎明西路10弄7号3幢201-2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黎明西路10弄7号3幢201-2房产。
二、建筑面积:9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温州芳草地绿化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2年,即从2020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止。
五、年租金:30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852221,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2020年3月24日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