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
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兴海路沿街仓库97-7房产招租公告

    经本公司研究,将本单位资产对外公开招投标,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沿街仓库97-7号该房产无房产证,建筑面积约20,用途为仓库

     二、承租期限:租赁期限1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如由原承租方竞得,租金期限以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四、招标底价:①沿街店面97-7号房产年租金19200元,先付后用,首期租金确定承租人时一次性付清,此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付。

     ②标的物无免租装修期。

     ③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报名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参与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如中标,则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 

     六、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若标的房产报名数只有1人的,我公司有权直接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

     ②若标的场地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③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15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标的场地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租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到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缴纳租赁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缴清租赁费、签订租赁协议。如承租人不在约定期内内签订租赁协议,不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租金等,公司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人还应赔偿本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七、本公告期7个工作日,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87日下午4时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名。

     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99号办公楼210室

     联系电话:88092279    联系人:女士

 

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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