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宏弟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GSS-XDJT-Q-2022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委托代理(其他类国企采购,属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

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包含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 8  5 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幢1504室(商务楼)

3.  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邮箱报名)。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添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75819772@qq.com

4.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

5.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代理机构收到采购文件购买费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26 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 8  26 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名: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1203213019200311582

开户行:工行温州城西支行

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  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幢1504室(商务楼),书面质疑受理人:诸葛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3506646781。

8.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 投标人代表需根据学校相关防疫要求,需提前审批入校。

2) 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且两者必须均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码或行程卡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3)  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5) 只允许投标供应商委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6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或不选择现场递交标书,允许其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邮寄到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幢1504室(商务楼)。各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鲁先生(联系电话15356870776)。代理机构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确认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61078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幢1504室(商务楼)

人:鲁先生

   机:1535687077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  5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 8  10 上午11 :3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121960309@qq.com,扫描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诸葛先生

手机:13506646781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采购文件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  5 

 

采购文件:产教大楼办公及公寓窗帘(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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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简介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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