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锦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文成现代文旅康养项目电影贴片广告服务
三、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文成现代文旅康养项目电影贴片广告服务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文成现代文旅康养项目电影贴片广告服务项目,根据需求需要在星轶影城(瑞安吾悦广场店),温州恒隆影城,卢米埃温州万象城IMAX影城,星轶STARX影城(温州吾悦广场旗舰店),瑞安光大国际影城、温州白鹿影城,温州大众电影院,新国光影城,温州名人国际影城,万达影城(南塘天地店)发布广告宣传。浙江艺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上述十家影院电影贴片广告服务的独家代理商,均签定广告代理授权书,具有唯一性。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艺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霸力路24号七楼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程飞 | 温州市第十二中学 | 高级教师(中学) |
姚正镭 |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 高级技师 |
周德志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工程师 |
论证意见: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情形“(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温州锦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就文成现代文旅康养项目电影贴片广告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艺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国企采购具备合理性。
十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锦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009898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60019
温州锦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专家论证意见(文成现代文旅康养项目电影贴片广告服务).pdf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展银大厦
电话:0577-88198479
传真:0577-881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