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宏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塘河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塘河宣传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XCXS-XD-2020-045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塘河宣传服务  

、采购内容:塘河宣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914:30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谈判时间:2020年12914:30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十、谈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供应商在政采云网站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后(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和购买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且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窗口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357715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00638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真:0577-8555123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60019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30

(定稿)采购文件:塘河宣传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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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承担温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培育。
目前核心业务主要是菜篮子民生工程、市场经营、商品零售、酒店餐饮等,培育业务有物流仓储业、会展及广告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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